最近一段时间,有人借谷歌事件大谈特谈“信息自由”。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1月
21日的一次演讲中,在推销美国的“言论自由”、“信息自由”的同时,借机指
责其他国家,包括中国。自由是人所向往的。“言论自由”也好,“信息自由”
也罢,确实是漂亮的字眼,美国如此不遗余力地推销,其背后的意图到底是什么
?
众所周知,互联网是美国发明的,美国掌握着互联网的核心技术,互联网赖
以运行的基础资源也掌握在美国手里,比如,互联网域名解析,IP地址分配等等
,美国指责别国,推销其“价值观”,其实质就是利用其强大的技术优势、资金
优势和市场优势,谋求网络信息霸权,以达到其商业和政治目的。
必须弄清楚,是不是美国所讲的“言论自由”、“信息自由”才是真正的自
由?是不是存在绝对的不受限制的“网络自由”和“言论自由”?美国的互联网
是完全自由的吗?美国始终严格管理互联网,先后出台多部涉及互联网的法律。
美国政府在“9·11”事件后出台的《爱国者法》,明确规定警察机关有权搜索公
民的电话、电子邮件通讯记录。还有《国土安全法》,依据有关条款,谷歌等提
供互联网服务的公司,都有义务向美国政府提供用户信息。美国情报单位还通过
技术手段全面监控乃至删改网上不符合“国家利益”的信息。2006年3月1日,《
纽约时报》网络版发布一条宇航局批评白宫的新闻,短短五分钟后,这条信息就
被美国的网络警察删除。2009年7月,知名网上商店亚马逊集团运用事先设定的权
限,在无需得到最终用户确认的情况下,远程删除电子阅读器Kindle上的两本书
,这两本书恰恰是知名作家奥威尔描述运用技术控制信息自由的作品《1984》和
《动物庄园》。
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,自由必须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。中国对互联网
实行依法管理,哪些信息不允许在互联网上传播,有明文法律规定。在中国的互
联网企业依法限制违法信息的传播无可指责,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
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奉劝美国不要总对其他国家的互联网管理说三道四。
从美国借推销它的“言论自由”指责其他国家的做法,明眼人都能看出来,它的
实质到底是什么,无非是要让别国跟着它的指挥棒转。错了,这一套用在中国身
上肯定不灵。
所谓信息自由的背后,隐藏的是对我们第三世界国家的颠覆或所谓的颜色革命。是以美国为首反华势力的黑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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